112年
【業務】教職員工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業務公告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在職勞工一般健檢檢查宣導Q&A
為能確切照護同仁身體健康,本校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辦理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事宜,本次符合免費資格檢查勞工通知單將會陸續EMAIL至個人信箱
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Q&A
Q.為什麼雇主應對在職勞工施行一般健康檢查?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0 條規定: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一般健康檢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而勞工有接受之義務。違反第 20 條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Q.哪些人符合在職勞工的一般健康檢查受檢人員資格?
凡於本校納保之教職員工(納保名單由人事室提供),並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7條之規定。
Q.我已提供了新進人員體格檢查,需隔多久才能再做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呢?
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7 條規定,在職勞工應依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
- 年滿 65 歲以上者,每年檢查 1 次。
- 40 歲以上未滿 65 歲者,每 3 年檢查 1 次。
- 未滿 40 歲者,每 5 年檢查 1 次。
舉例說明:例如:112 年 3 月的新進人員現年 32歲,已於 112 年 3 月完成新進人員體檢,下一次將於 117 年完成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
Q.如果我的健檢報告有疑問或需要專業說明,我該如何處理?
目前總務處與啟新診所合作,辦理勞工健康服務,定期會請護理師及醫師到校臨場服務,若教職員工對於各項衛生健康(如個人健康檢查指標結果判讀與健康管理、個人衛生及飲食建議等)內容需要諮詢,歡迎預約申請,此項服務將採一對一方式進行,過程絕對遵從相關法規保護個人隱私。
啟新護理師連絡電話0988-024-615. Emaill:n28352005@gmail.com
Q.我要如何得知我需要接受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呢?
每年將由人事室提供納保名單,由總務處發信給需要受檢人員,健檢前1個月將會發送檢查通知,若無收到通知,請聯繫總務處分機565或來信ddtababc@mail.hdut.edu.com.將處理並確認,您是否符合受檢資格。
Q.一般健康檢查當日應公無法參加怎辦?
本校特與啟新診所協商,可於112年6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至啟新診所預約複檢。網址:https://www.ch.com.tw/
診所營業時間(每週一至每週六AM 8:00~11:30,PM 1:00~4:30)。
若預約補檢者,開車前往者可至診所對面有公有雙層停車場(每小時40元請自付)。或可搭乘捷運至行天宮捷運站3、4號出口,走路約10分鐘。
診所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三段42號5樓
Q.要從哪邊可以看到健檢報告?
目前本校與啟新診所合作,健檢報告出來後,可至總務處網站「校內連結」點選健檢結果查詢。
Q.我已經在診所安排健康檢查,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去?
若要做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需前往經職業安全衛生署認可合格之醫療院所,才符合法令規定,並且健檢項目應與法定檢查項目相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附表八),若有未檢查項目則應補上。
欲查詢經認可提供勞工健檢之醫療院所,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資訊網」(https://hrpts.osha.gov.tw/asshp/)查詢。
Q.健檢報告有我的隱私,我一定要交給雇主嗎?
健檢報告需要交給雇主,但非法定項目則須經過勞工個人同意才可以留存。雖然勞工健檢資料屬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中也提及健康檢查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是有若有其他法律明文規定者,則排除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之規定。因此,雇主得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應保存勞工法定體格或檢康檢查項目之結果紀錄,以作為勞工選工、配工時使用,並不得作為健康管理目的以外之用途。
另外如果是屬於非法令規定檢查項目而雇主卻要留存紀錄,則要經過勞工個人同意並簽名後,雇主才可以留存。
Q.健檢當天注意事項?
- 檢查當日必須事前空腹至少8-10小時,並禁飲咖啡、濃茶、酗酒、抽菸、口香糖,可飲用白開水,如有慢性疾病之常規用藥,請於預約時告知,依醫師指示照常用藥。
- 受檢者請攜帶正式附照片證件正本,如:健保卡+駕照、身分證以利作業。
- 抽血完畢後,請用棉花緊壓3~5分鐘止血,請勿揉抽血處,若有血腫或瘀血,請在24小時內用毛巾冰敷再用熱敷數日即可,請勿擔憂。
- X光檢查:項鍊請務必拿下、上衣勿穿有任何金屬飾品、扣子等、婦女疑似或確定懷孕者,請事先告知,勿照X光。
若有更多疑問可洽總務處分機565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