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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發】安衛-「111年度環境教育人員學歷認證核心科目研習(30小時)」簡章1份,請協助轉知及鼓勵所屬人員參加,研習期間請惠予本市現職教師公假派代,請查照。

公文轉發

主    旨:檢送本中心辦理「111年度環境教育人員學歷認證核心科目研習(30小時)」簡章1份,請協助轉知及鼓勵所屬人員參加,研習期間請惠予本市現職教師公假派代,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環境教育法、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暨本中心111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    研習對象: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尚未修過3個核心科目合計6個學分(環境教育、環境倫理及環境教育教材教法)者。
三、    研習人數:35人。
四、    研習日期:111年10月11、13、14、24、26、28日。
五、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月30日(星期五)止。
六、    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七、    研習費用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免收取費用。
           (二)非前述人員每人收取新臺幣5,600元整,於確定開班時通知繳費。
八、    報名方式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請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完成網路薦派。
           (二)非前述人員:請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H1d3pHtxdeJTLzfv5)線上報名。
           (三)報名時請填妥「認證須知(如附件)」並E-mail給承辦人。
九、    注意事項
           (一)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請主動聯繫告知。
           (二)結訓後欲申請環訓所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請自行至環訓所網站(https://www.epa.gov.tw/training/E9C1709670FE80D9)下載相關表單並備妥申請資料向環訓所提出申請。

 

 

 


附件:附件一